如果你需要购买磨粉机,而且区分不了雷蒙磨与球磨机的区别,那么下面让我来给你讲解一下: 雷蒙磨和球磨机外形差异较大,雷蒙磨高达威猛,球磨机敦实个头也不小,但是二者的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矿石磨粉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传统的磨粉机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为了满足生产需求,黎明重工加紧科研步伐,生产出了全自动智能化环保节能立式磨粉
2021年9月26日 第三十二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和选矿工艺。 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2019年1月9日 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2000年1月1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25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4年10月1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0号) 查看 3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吉建管[2019]2号) 查看 4 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踏勘 5
2023年11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提高矿业权管理服务质量,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3〕4号,以下简称“部4号文”),省厅全面梳理和完善了省级登记矿业权的申请资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申请资料是申请矿业权登记的必备要件。 探矿权分为新立、延续、变更、保留和
2015年12月14日 第八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经批准领取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勘查、开采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要求。 第九条 探矿权和采矿权必须依法有偿取得。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经批准,
2019年3月26日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
2017年11月24日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其中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款的百分之五十;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
2000年1月1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 法》(省政府令第 225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4年4月8日 凡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采购活动的各交易主体(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均需按要求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2021年9月26日 第三十二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和选矿工艺。 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2019年1月9日 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2000年1月1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25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4年10月1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0号) 查看 3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吉建管[2019]2号) 查看 4 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踏勘 5
2023年11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提高矿业权管理服务质量,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3〕4号,以下简称“部4号文”),省厅全面梳理和完善了省级登记矿业权的申请资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申请资料是申请矿业权登记的必备要件。 探矿权分为新立、延续、变更、保留和
2015年12月14日 第八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经批准领取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勘查、开采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要求。 第九条 探矿权和采矿权必须依法有偿取得。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经批准,
2019年3月26日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
2017年11月24日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其中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款的百分之五十;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
2000年1月1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 法》(省政府令第 225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4年4月8日 凡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采购活动的各交易主体(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均需按要求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2021年9月26日 第三十二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和选矿工艺。 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2019年1月9日 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2000年1月1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25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4年10月1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0号) 查看 3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吉建管[2019]2号) 查看 4 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踏勘 5
2023年11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提高矿业权管理服务质量,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3〕4号,以下简称“部4号文”),省厅全面梳理和完善了省级登记矿业权的申请资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申请资料是申请矿业权登记的必备要件。 探矿权分为新立、延续、变更、保留和
2015年12月14日 第八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经批准领取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勘查、开采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要求。 第九条 探矿权和采矿权必须依法有偿取得。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经批准,
2019年3月26日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
2017年11月24日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其中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款的百分之五十;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
2000年1月1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 法》(省政府令第 225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4年4月8日 凡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采购活动的各交易主体(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均需按要求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2021年9月26日 第三十二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和选矿工艺。 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2019年1月9日 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2000年1月1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25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4年10月1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0号) 查看 3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吉建管[2019]2号) 查看 4 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踏勘 5
2023年11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提高矿业权管理服务质量,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3〕4号,以下简称“部4号文”),省厅全面梳理和完善了省级登记矿业权的申请资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申请资料是申请矿业权登记的必备要件。 探矿权分为新立、延续、变更、保留和
2015年12月14日 第八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经批准领取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勘查、开采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要求。 第九条 探矿权和采矿权必须依法有偿取得。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经批准,
2019年3月26日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
2017年11月24日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其中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款的百分之五十;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
2000年1月1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 法》(省政府令第 225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4年4月8日 凡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采购活动的各交易主体(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均需按要求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2021年9月26日 第三十二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和选矿工艺。 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2019年1月9日 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2000年1月1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25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4年10月1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0号) 查看 3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吉建管[2019]2号) 查看 4 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踏勘 5
2023年11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提高矿业权管理服务质量,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3〕4号,以下简称“部4号文”),省厅全面梳理和完善了省级登记矿业权的申请资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业权申请资料是申请矿业权登记的必备要件。 探矿权分为新立、延续、变更、保留和
2015年12月14日 第八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经批准领取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勘查、开采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要求。 第九条 探矿权和采矿权必须依法有偿取得。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经批准,
2019年3月26日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
2017年11月24日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其中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款的百分之五十;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
2000年1月10日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 法》(省政府令第 225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024年4月8日 凡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采购活动的各交易主体(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均需按要求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