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需要购买磨粉机,而且区分不了雷蒙磨与球磨机的区别,那么下面让我来给你讲解一下: 雷蒙磨和球磨机外形差异较大,雷蒙磨高达威猛,球磨机敦实个头也不小,但是二者的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矿石磨粉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传统的磨粉机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为了满足生产需求,黎明重工加紧科研步伐,生产出了全自动智能化环保节能立式磨粉
2021年2月7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曾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
2022年8月25日 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诉梁某等人非法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经鉴定评估,被告非法采矿造成的环境损害修复资金高达37亿元,修复工作落实难度很大。 湖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石板滩石煤矿区废弃矿坑环境公益诉讼案中,涉案矿区生态被破坏时间长,修复成本极大,要完全修复需投入治理资金47亿元。 (三)非法开采方式隐蔽,多存在利益链
2022年7月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奇台县某服务部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黄金;被告人林某斌作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实施了上述非法开采行为,均构成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
2022年11月11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包括3件严重破坏矿产资源从严惩处的案例、1件经核实系工程附随采挖的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作不起诉的案例。 这批案例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解决办案部门取证、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困惑。 其中,张某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某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严
2022年5月24日 2021年6月17日,五常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以非法采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五
2019年6月20日 针对这一改变,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再适用国土资源部《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纷纷宣布之前出台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实施办法》失效,进而制定新的配套规定,例如
2024年3月25日 作者通过对2023年公开的非法采矿罪的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并从中选取了几篇有争议的案例进行剖析,希望各位读者能从中了解非法采矿罪的发展态势和裁判争议焦点。
2016年5月20日 案例分析——如何认定非法采矿罪中的“非法获利”? 案情: 2012年12月底至2014年6月初,王某(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X省A区某山村一山地开采宕碴矿13万多吨,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2014年6月10日,王某
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2018年8月30日 一、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 被告人李某,男,生于1968年11月22日,汉族,小学毕业,住禹州市磨街乡尚沟村,农民。 因涉嫌非法采矿犯罪于2004年3月23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禹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田军奇,河南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禹检刑诉(2004)2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
2023年9月14日 本文将主要从非法采矿罪的案件数量、地域分布、犯罪主体、案件类型、量刑结果、罪名认定标准和裁判要旨等多个维度进行梳理,力求多维度的展现非法采矿罪案件的诉讼现状,希望能够为非法采矿类犯罪办案实务提供参考。
3 天之前 非法越界开采价值42亿煤炭,山西“煤老大”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10月1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某志等人非法采矿案相关情况。 基本案情 2015年上半年至2018年7月,被告单位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4年9月2日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追缴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七百五十三万八千九百一十六元八角,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王某不服上诉,其家属委托曹旭升律师作为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检察亦不服抗诉。 后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
2024年8月30日 据此,在案的17名被告人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被依法判处四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司法零容忍!
2022年3月20日 在此次公开通报的矿产违法案件中,第一类为无证采矿案件,共10起,查处的是企业或个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第二类为越界采矿案件,共6起,查处的是矿业权主体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
2022年5月26日 非法采矿罪有三种行为类型:(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情节严重的;(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这三处“擅自
非法采矿罪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 14:05:0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侯艳芳 矿产资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各地不同层级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非法采矿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非法采矿罪的司法认定存在诸多疑难问题亟待解决。 一
2023年6月28日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非法采矿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0件。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主要表现为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超期开采等,违法形式多样、交叉。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涉及对多种非法采矿行为的督促整治。 如江西省萍乡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针对行政机关
2022年8月17日 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 1 非法采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刑法 条文]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 矿区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7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李伟奇在无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开采本村的铝石矿,造成矿产资源被破坏,价值达30万余元。 被告人李伟奇及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在承包这个矿之前已有几个人开采过,起诉书认定的价值过大,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97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李伟奇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
2021年2月7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曾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
2022年8月25日 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诉梁某等人非法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经鉴定评估,被告非法采矿造成的环境损害修复资金高达37亿元,修复工作落实难度很大。 湖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石板滩石煤矿区废弃矿坑环境公益诉讼案中,涉案矿区生态被破坏时间长,修复成本极大,要完全修复需投入治理资金47亿元。 (三)非法开采方式隐蔽,多存在利益链
2022年7月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奇台县某服务部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黄金;被告人林某斌作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实施了上述非法开采行为,均构成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
2022年11月11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包括3件严重破坏矿产资源从严惩处的案例、1件经核实系工程附随采挖的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作不起诉的案例。 这批案例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解决办案部门取证、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困惑。 其中,张某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某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严
2022年5月24日 2021年6月17日,五常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以非法采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五
2019年6月20日 针对这一改变,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再适用国土资源部《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纷纷宣布之前出台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实施办法》失效,进而制定新的配套规定,例如
2024年3月25日 作者通过对2023年公开的非法采矿罪的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并从中选取了几篇有争议的案例进行剖析,希望各位读者能从中了解非法采矿罪的发展态势和裁判争议焦点。
2016年5月20日 案例分析——如何认定非法采矿罪中的“非法获利”? 案情: 2012年12月底至2014年6月初,王某(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X省A区某山村一山地开采宕碴矿13万多吨,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2014年6月10日,王某
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2018年8月30日 一、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 被告人李某,男,生于1968年11月22日,汉族,小学毕业,住禹州市磨街乡尚沟村,农民。 因涉嫌非法采矿犯罪于2004年3月23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禹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田军奇,河南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禹检刑诉(2004)2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
2023年9月14日 本文将主要从非法采矿罪的案件数量、地域分布、犯罪主体、案件类型、量刑结果、罪名认定标准和裁判要旨等多个维度进行梳理,力求多维度的展现非法采矿罪案件的诉讼现状,希望能够为非法采矿类犯罪办案实务提供参考。
3 天之前 非法越界开采价值42亿煤炭,山西“煤老大”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10月1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某志等人非法采矿案相关情况。 基本案情 2015年上半年至2018年7月,被告单位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4年9月2日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追缴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七百五十三万八千九百一十六元八角,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王某不服上诉,其家属委托曹旭升律师作为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检察亦不服抗诉。 后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
2024年8月30日 据此,在案的17名被告人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被依法判处四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司法零容忍!
2022年3月20日 在此次公开通报的矿产违法案件中,第一类为无证采矿案件,共10起,查处的是企业或个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第二类为越界采矿案件,共6起,查处的是矿业权主体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
2022年5月26日 非法采矿罪有三种行为类型:(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情节严重的;(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这三处“擅自
非法采矿罪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 14:05:0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侯艳芳 矿产资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各地不同层级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非法采矿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非法采矿罪的司法认定存在诸多疑难问题亟待解决。 一
2023年6月28日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非法采矿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0件。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主要表现为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超期开采等,违法形式多样、交叉。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涉及对多种非法采矿行为的督促整治。 如江西省萍乡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针对行政机关
2022年8月17日 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 1 非法采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刑法 条文]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 矿区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7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李伟奇在无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开采本村的铝石矿,造成矿产资源被破坏,价值达30万余元。 被告人李伟奇及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在承包这个矿之前已有几个人开采过,起诉书认定的价值过大,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97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李伟奇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
2021年2月7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曾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
2022年8月25日 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诉梁某等人非法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经鉴定评估,被告非法采矿造成的环境损害修复资金高达37亿元,修复工作落实难度很大。 湖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石板滩石煤矿区废弃矿坑环境公益诉讼案中,涉案矿区生态被破坏时间长,修复成本极大,要完全修复需投入治理资金47亿元。 (三)非法开采方式隐蔽,多存在利益链
2022年7月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奇台县某服务部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黄金;被告人林某斌作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实施了上述非法开采行为,均构成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
2022年11月11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包括3件严重破坏矿产资源从严惩处的案例、1件经核实系工程附随采挖的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作不起诉的案例。 这批案例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解决办案部门取证、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困惑。 其中,张某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某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严
2022年5月24日 2021年6月17日,五常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以非法采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五
2019年6月20日 针对这一改变,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再适用国土资源部《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纷纷宣布之前出台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实施办法》失效,进而制定新的配套规定,例如
2024年3月25日 作者通过对2023年公开的非法采矿罪的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并从中选取了几篇有争议的案例进行剖析,希望各位读者能从中了解非法采矿罪的发展态势和裁判争议焦点。
2016年5月20日 案例分析——如何认定非法采矿罪中的“非法获利”? 案情: 2012年12月底至2014年6月初,王某(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X省A区某山村一山地开采宕碴矿13万多吨,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2014年6月10日,王某
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2018年8月30日 一、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 被告人李某,男,生于1968年11月22日,汉族,小学毕业,住禹州市磨街乡尚沟村,农民。 因涉嫌非法采矿犯罪于2004年3月23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禹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田军奇,河南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禹检刑诉(2004)2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
2023年9月14日 本文将主要从非法采矿罪的案件数量、地域分布、犯罪主体、案件类型、量刑结果、罪名认定标准和裁判要旨等多个维度进行梳理,力求多维度的展现非法采矿罪案件的诉讼现状,希望能够为非法采矿类犯罪办案实务提供参考。
3 天之前 非法越界开采价值42亿煤炭,山西“煤老大”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10月1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某志等人非法采矿案相关情况。 基本案情 2015年上半年至2018年7月,被告单位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4年9月2日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追缴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七百五十三万八千九百一十六元八角,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王某不服上诉,其家属委托曹旭升律师作为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检察亦不服抗诉。 后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
2024年8月30日 据此,在案的17名被告人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被依法判处四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司法零容忍!
2022年3月20日 在此次公开通报的矿产违法案件中,第一类为无证采矿案件,共10起,查处的是企业或个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第二类为越界采矿案件,共6起,查处的是矿业权主体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
2022年5月26日 非法采矿罪有三种行为类型:(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情节严重的;(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这三处“擅自
非法采矿罪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 14:05:0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侯艳芳 矿产资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各地不同层级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非法采矿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非法采矿罪的司法认定存在诸多疑难问题亟待解决。 一
2023年6月28日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非法采矿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0件。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主要表现为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超期开采等,违法形式多样、交叉。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涉及对多种非法采矿行为的督促整治。 如江西省萍乡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针对行政机关
2022年8月17日 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 1 非法采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刑法 条文]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 矿区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7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李伟奇在无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开采本村的铝石矿,造成矿产资源被破坏,价值达30万余元。 被告人李伟奇及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在承包这个矿之前已有几个人开采过,起诉书认定的价值过大,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97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李伟奇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
2021年2月7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曾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
2022年8月25日 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诉梁某等人非法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经鉴定评估,被告非法采矿造成的环境损害修复资金高达37亿元,修复工作落实难度很大。 湖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石板滩石煤矿区废弃矿坑环境公益诉讼案中,涉案矿区生态被破坏时间长,修复成本极大,要完全修复需投入治理资金47亿元。 (三)非法开采方式隐蔽,多存在利益链
2022年7月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奇台县某服务部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黄金;被告人林某斌作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实施了上述非法开采行为,均构成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
2022年11月11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包括3件严重破坏矿产资源从严惩处的案例、1件经核实系工程附随采挖的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作不起诉的案例。 这批案例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解决办案部门取证、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困惑。 其中,张某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某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严
2022年5月24日 2021年6月17日,五常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以非法采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五
2019年6月20日 针对这一改变,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再适用国土资源部《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纷纷宣布之前出台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实施办法》失效,进而制定新的配套规定,例如
2024年3月25日 作者通过对2023年公开的非法采矿罪的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并从中选取了几篇有争议的案例进行剖析,希望各位读者能从中了解非法采矿罪的发展态势和裁判争议焦点。
2016年5月20日 案例分析——如何认定非法采矿罪中的“非法获利”? 案情: 2012年12月底至2014年6月初,王某(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X省A区某山村一山地开采宕碴矿13万多吨,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2014年6月10日,王某
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2018年8月30日 一、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 被告人李某,男,生于1968年11月22日,汉族,小学毕业,住禹州市磨街乡尚沟村,农民。 因涉嫌非法采矿犯罪于2004年3月23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禹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田军奇,河南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禹检刑诉(2004)2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
2023年9月14日 本文将主要从非法采矿罪的案件数量、地域分布、犯罪主体、案件类型、量刑结果、罪名认定标准和裁判要旨等多个维度进行梳理,力求多维度的展现非法采矿罪案件的诉讼现状,希望能够为非法采矿类犯罪办案实务提供参考。
3 天之前 非法越界开采价值42亿煤炭,山西“煤老大”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10月1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某志等人非法采矿案相关情况。 基本案情 2015年上半年至2018年7月,被告单位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4年9月2日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追缴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七百五十三万八千九百一十六元八角,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王某不服上诉,其家属委托曹旭升律师作为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检察亦不服抗诉。 后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
2024年8月30日 据此,在案的17名被告人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被依法判处四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司法零容忍!
2022年3月20日 在此次公开通报的矿产违法案件中,第一类为无证采矿案件,共10起,查处的是企业或个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第二类为越界采矿案件,共6起,查处的是矿业权主体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
2022年5月26日 非法采矿罪有三种行为类型:(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情节严重的;(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这三处“擅自
非法采矿罪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 14:05:0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侯艳芳 矿产资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各地不同层级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非法采矿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非法采矿罪的司法认定存在诸多疑难问题亟待解决。 一
2023年6月28日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非法采矿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0件。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主要表现为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超期开采等,违法形式多样、交叉。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涉及对多种非法采矿行为的督促整治。 如江西省萍乡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针对行政机关
2022年8月17日 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 1 非法采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刑法 条文]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 矿区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7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李伟奇在无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开采本村的铝石矿,造成矿产资源被破坏,价值达30万余元。 被告人李伟奇及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在承包这个矿之前已有几个人开采过,起诉书认定的价值过大,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97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李伟奇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
2021年2月7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曾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
2022年8月25日 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诉梁某等人非法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经鉴定评估,被告非法采矿造成的环境损害修复资金高达37亿元,修复工作落实难度很大。 湖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石板滩石煤矿区废弃矿坑环境公益诉讼案中,涉案矿区生态被破坏时间长,修复成本极大,要完全修复需投入治理资金47亿元。 (三)非法开采方式隐蔽,多存在利益链
2022年7月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奇台县某服务部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黄金;被告人林某斌作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实施了上述非法开采行为,均构成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
2022年11月11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包括3件严重破坏矿产资源从严惩处的案例、1件经核实系工程附随采挖的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作不起诉的案例。 这批案例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解决办案部门取证、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困惑。 其中,张某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某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严
2022年5月24日 2021年6月17日,五常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以非法采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五
2019年6月20日 针对这一改变,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再适用国土资源部《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纷纷宣布之前出台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实施办法》失效,进而制定新的配套规定,例如
2024年3月25日 作者通过对2023年公开的非法采矿罪的司法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并从中选取了几篇有争议的案例进行剖析,希望各位读者能从中了解非法采矿罪的发展态势和裁判争议焦点。
2016年5月20日 案例分析——如何认定非法采矿罪中的“非法获利”? 案情: 2012年12月底至2014年6月初,王某(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X省A区某山村一山地开采宕碴矿13万多吨,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2014年6月10日,王某
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2018年8月30日 一、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 被告人李某,男,生于1968年11月22日,汉族,小学毕业,住禹州市磨街乡尚沟村,农民。 因涉嫌非法采矿犯罪于2004年3月23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禹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田军奇,河南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禹检刑诉(2004)2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
2023年9月14日 本文将主要从非法采矿罪的案件数量、地域分布、犯罪主体、案件类型、量刑结果、罪名认定标准和裁判要旨等多个维度进行梳理,力求多维度的展现非法采矿罪案件的诉讼现状,希望能够为非法采矿类犯罪办案实务提供参考。
3 天之前 非法越界开采价值42亿煤炭,山西“煤老大”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10月1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某志等人非法采矿案相关情况。 基本案情 2015年上半年至2018年7月,被告单位山西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4年9月2日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追缴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七百五十三万八千九百一十六元八角,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王某不服上诉,其家属委托曹旭升律师作为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检察亦不服抗诉。 后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
2024年8月30日 据此,在案的17名被告人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被依法判处四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司法零容忍!
2022年3月20日 在此次公开通报的矿产违法案件中,第一类为无证采矿案件,共10起,查处的是企业或个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第二类为越界采矿案件,共6起,查处的是矿业权主体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
2022年5月26日 非法采矿罪有三种行为类型:(1)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情节严重的;(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这三处“擅自
非法采矿罪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 14:05:06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侯艳芳 矿产资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各地不同层级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非法采矿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非法采矿罪的司法认定存在诸多疑难问题亟待解决。 一
2023年6月28日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非法采矿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等10件。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主要表现为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超期开采等,违法形式多样、交叉。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涉及对多种非法采矿行为的督促整治。 如江西省萍乡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针对行政机关
2022年8月17日 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 1 非法采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刑法 条文]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 矿区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7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李伟奇在无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开采本村的铝石矿,造成矿产资源被破坏,价值达30万余元。 被告人李伟奇及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在承包这个矿之前已有几个人开采过,起诉书认定的价值过大,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1997年10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李伟奇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